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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0号)规定,现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一、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022-10-09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为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支持我国基础研究发展,现就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一、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以下简称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2022-10-09

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
为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就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内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2022-10-09

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置抵债不动产,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取得该抵债不动产时的作价为销售额,适用9%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022-10-09

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计扣除政策操作指南
一、适用对象 高新技术企业 二、政策内容(一)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2022-10-09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政策再延长4个月!
2022-09-29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
2022-09-29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
2022-09-29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
2022-09-29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对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实行阶段性缓缴等
2022-09-29